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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难度:0.4 引用次数:1 题号:23642827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驴耳朵豆角

这一天,九十七岁的老母亲对我说,想吃一锅鲜清焖驴耳朵豆角。

于是,我匆匆从农贸市场淘换来淘换去,终于淘换到了驴耳朵豆角。妻子赶紧择边洗净、横切竖丝,然后热锅尬汤、爆火放油,佐以五花肉,配以葱姜蒜,也就有半个点儿,连同暄腾腾的杨镇戗面高庄馒头,一块端到了母亲面前。

母亲只尝了一口,皱了皱眉,就放下了筷子。

我赶紧问,咋地?

母亲说,不咋地。不是那个味儿。

我问,是哪个味儿?

母亲脸色沉下来,那个味儿你难道忘了?

那些岁月,那个味道,我如何忘得了?

“谷雨前后,种瓜点豆。”那时的母亲也就四十七八岁。她从陈年的葫芦头里倒出十几粒驴耳朵豆角籽。豆角籽是扁的、鼓的、椭圆形,浑身黑色却镶一道白边儿。黑豆角籽被放进一只白瓷碟子里,并不贮水,而是用一块旧蓝碎花软布,蘸湿了,蒙在碟子上,像孵小鸡。每天她要将蓝碎花布用清水涮一涮,再蒙上。这样大概过了五六天,豆角籽肿胀了,发胖了,那还不够。直待豆角籽破开,吐出雀舌一样的嫩芽儿,才开始播种。

播种是穴播。母亲沿着篱笆的里边,隔三尺开外挖一个水桶大小深浅的坑,然后填上鸡粪与猪粪与羊粪与驴粪与狗粪,上面压上黄土,足足地浇上两桶水,却并不急于下种。待水气下沉,湿气上返时,才播下种子。每穴只播两三粒,共十几穴,一周遭的篱笆也就种齐了。

初时我常常蹲下去看,种子很沉得住气,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几乎怀疑,在碟子里咧嘴的嫩芽是否会蔫回去。就在一天清晨,阳光透过篱笆照进来,那一穴黄土忽然有了松动,一小片土盖翘着支棱起来。下面竟是三棵幼芽,头钩状,浅绿;身体胖墩墩,豆黄;下半身柱形,白色。像两个稚气的问号,共同撑起一面天窗。很快,这面天窗就被幼苗掀翻。

幼苗先是锥形,叶子是尖尖的,像绿色的剑,直指青天。几天以后,叶子成对成对出现,如孪生的姐妹,傲然不群。尔后扶摇生长,纤细的茎丝儿不断抽长、延伸、探索、攀援,一对一对圆圆的叶子紧随其后,步伐跟得很紧很紧。每一对叶子的根部,都是一条分枝,每一条分枝的叶子,都掩映一簇花朵。花朵蓝盈盈的,开放状如蓝蝴蝶,造型美如兰花指。每一朵花朵凋谢后,驴耳朵豆角就钻出来。

驴耳朵豆角真像驴耳朵。长,恰到好处,宽,比例适宜。周边一道紫边绿线,中间凹凸肉厚肥实。这种豆角很低调,不像五月鲜地豆那样先声夺人,也不像白不老豆角那样故作清白,更不像十八粒架豆那样垂垂挂挂,显摆显摆。当其它豆角相继谢世后,驴耳朵豆角在秋头子上才热闹起来。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母亲中午从生产队地里收工回来,未进栅栏门,先从当街用胳膊夹一个棒秸拖进院来,然后从土窗台上摸出钥匙,点脚儿开门。棒秸这才被她放下,先点火,后刷锅,然后舀棒子面,掺水和面。往锅里添一瓢水,往灶里攘一把柴。迅即奔出门外,钻进稠得不能再稠的绿豆角秧中去了。只一小会儿,她就兜了一大衣襟驴耳朵豆角。这时,锅底的水似开未开,灶膛里的火似灭未灭。她又往灶里续了柴,将那一片一片豆角,从脊背一掐,老丝儿绕成一卷一圈,纷纷跌落在她脚背上。然后用手一振,抛入锅底。这时,棒子面也醒好了,锅也热了,“啪!啪!啪!”顺锅沿儿于豆角上面,贴一溜玉米面饽饽。此时,倘火从灶里燃出来,手又沾着棒子面,母亲只是屈脚将柴火往灶门里一蹚,手里照样干活,其动作干净利落像个武林高手,锅里活儿完毕,扣上锅盖,周围用手巾、抹布圈严,压上瓦盆。再往灶里填上一大掐子棒骨,这才搬梯子上房,趁锅冒大气、等待饭熟的时间,将白薯干翻晾一遍。

母亲下房来时,揭开锅盖。锅底,青色的驴耳朵豆角,散发着淡淡清香;四周,黄灿灿玉米面饼子,定格着母亲的指痕。母亲将驴耳朵豆角捞出,用凉水一过。然后在上面撒一小把盐,用筷子一拌。锅底的余温仍可利用,添两瓢水,抓三捧糠,掺一小碗白薯面,兑半桶泄水,猪也饿得“咣、咣、咣”用嘴头子狂拱猪圈门子。

母亲嘴嚼着饼子,生产队上工的钟“当、当、当”又敲响了。

弟弟很懂事,听母亲说驴耳朵豆角不是那个味儿,特特从自己开垦的十边地上揪下紫边的驴耳朵豆角,不搁油,只放盐,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之法炮制了一回。

母亲这回尝了,点点头,就是这个味儿。

我尝了,直咧嘴,顺口说出,又苦又涩!

母亲又沉下脸来,不苦不涩,那还叫驴耳朵豆角吗?

是啊是啊,生活中假如没有苦涩,那还叫生活吗?

(选自《光明日报》,有修改)

(1)如何理解题目“驴耳朵豆角”的作用与含义?
(2)分析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3)第一次和第三次做驴耳朵豆角,写法有何变化?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文中为什么会提到“五月鲜地豆”“白不老豆角”“十八粒架豆”?
(5)文章结尾说“生活中假如没有苦涩,那还叫生活吗?”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知识点】 叙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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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不识

张晓风

①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极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和弟弟说: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②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圆。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圆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圆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啊!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④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颗树吗?

⑤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⑥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王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⑧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⑨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有改动)

1.下列对文中所列的“不识”事件,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不识父亲小时候的一心苦读和上进。
B.“我”不识父亲对家乡香椿的怀念。
C.“我”不识父亲对孙中山的敬佩和心悦诚服。
D.“我”不识父亲年轻时爱好射猎。
2.下列对文中“不识”的含义,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是无知的,包括对我们熟悉的人和事。
B.“不识”指我们对至亲的了解,只是肤表的而不是刻骨的感觉。
C.“不识”二字是行文的主线,贯穿全文,引起读者的思考。
D.作者对父亲有一个由“不识”到识、理解和情感逐步加深的过程。
3.下列对文中父亲的性格特点,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学习勤奋上进B.怀念故土C.忠诚耿介D.倔强不知变通
4.下列对文中四处画线句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①段“……而不是刻骨的感觉”一句引起下文对父亲的迫忆,与后文写认识到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一个人相呼应。
B.第①段“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一句生动表现出父亲对故土的留恋,使父亲的形象更加亲近有趣。
C.第⑤段“我们……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写父亲说话时断时续,意犹未尽,更加突出父亲年老的形象及他对敬仰者的信任与追随的精神品质。
D.第⑦段“《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一句引述了贾宝玉俗缘已毕、拜别父亲的例子,给人世间家人的关系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2024-08-23更新 | 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花开了又谢

①陈佩琪离开家的时间是193711月,安徽芜湖一个初冬还不冷的日子。

她才二十三岁,剪着短短的头发,穿着格布做的旗袍,丰润的脸庞上一双亮亮的眼睛充满有对未来的憧憬。那一天的日记里,她写道:早晨,悄悄地将所有要带的东西都整理好了,我的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不知是甜也不知是苦。下午,他们大家都去瞧抗敌剧团的戏,我没去,留在队里,我要去了,若在路上或戏院内碰着母亲或父亲,那就糟糕,我是决定走不成了,因我此次走,父母不允许,是偷偷走出来的,所以既出来了,就不能让他们再看到,一看到决计逃不了的。

③能够找到的关于陈佩琪的材料很少。在演剧队这个时期留下的两幅照片中,其中一幅是话剧《生路》的剧照。该剧被称为演剧队艺术创作上的重要里程碑,作为保留节目演出了五十多场作品描写日军入侵后,有人投降做了汉奸,有人奋起反抗寻得生路的故事。1938年初,首演《生路》的时候,陈佩琪扮演女儿秀英,叶向云扮演父亲——这是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的老举人,原以为只要做一个顺民就能够躲过劫难,孰料日本人来了,逼他交钱交粮,连女儿都要交出去。照片拍摄的正是这一刻。舞台上,在一伙强盗中间,老举人泪流满面颤抖着伸出双手扑向女儿,女儿被日本人拉扯着往外走,她挣扎着发出喊叫,转身望着父亲……这或许是佩琪留下的唯一剧照了,可以看到年轻的她体态柔韧,形象质朴,感情充沛,表演十分逼真。

④佩琪就这样满怀热情地投入抗战洪流中,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除了当演员,还创作了独幕剧《回山》,与人合编《女义勇军》,导演独幕剧《焦土抗战》……她充满活力,也很有才华,那张美丽动人的脸庞虽然被风吹得黝黑粗糙起来,却依然遮掩不住青春的魅力。

⑤然而,对于一个从小生长在优裕的家庭环境、没有经历过什么磨难的女孩子来说,危险是随时都可能降临的。三月的时候,她就生病了,她意识到死亡离自己很近,却没有退缩;她本可以离队回到父母身边,却选择了坚持。她更加努力地工作,努力地与疾病抗争,她的生命之花在残酷的环境中经受着风吹雨打的蹂躏却顽强地绽放着——并且,在工作中她和同队的男伙伴谈恋爱了。即便是在战争中,爱情也来得那么自然,不可阻挡。他们一起谈论工作上的问题;一起研究剧本,细心地帮助对方修改;一起在生活上相互鼓励和支持……当佩琪发现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超出团体伙伴之间的互爱时,她陷入了一种甜蜜的迷茫中。

⑥我读着她留下的不多的日记。在日记中她讲述自己爱的感觉。爱情的突如其来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但又是那么热烈、发自内心。然而,他们毕竟是在一个团体中,摆在他们面前的工作是繁重的,因而在感情的漩涡中佩琪要求自己保持理性的声音,要有陕北恋爱的三原则——不妨碍工作,双方自愿,不妨碍他人。要坚强地把握,那么我们才能算是抗战时期中的真正恋爱生活,否则我宁愿将它抛到九霄云外……”她细细地写着,提醒自己不能忘记所处的时代和肩上的责任。

⑦日记突然中断了,是她没有写下去,还是写了没有保留下来?在演剧队的大事记中,19389月同样有着极为简洁的交待:早期参加救亡八队的女队员陈佩琪,编队期间重病不起,终以伤寒病逝武汉。这正是演剧队接受三厅整编的时候,年轻的队员们高举队旗满怀希望,喊着响亮的口号,奔跑在学校的操场上,而佩琪却与这一切无缘。透过这寥寥数语我也依然能想象到当年,年轻的演剧队员们面对风雨同舟的伙伴突然离去,心里的创伤会有多么重,而那个她所爱着也深深地爱着她的人又会有多么透彻心骨的痛。

⑧死神对女人不会有丝毫怜惜,读着佩琪的日记,我无言。

(节选自严平《她们走向战场》,有删改)

1.作者以“花开了又谢”为题、寄寓丰富。请结合文意,进行简要说明。
2.第②段中的日记是陈佩琪内心的独白,对塑造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
3.请简要分析第②段划线句在行文中的作用。
4.作者在文中用较多的笔墨写了话题《生路》中的陈佩琪,请分析这样做的用意。
5.在文章的最后,作者以一句“我无言”结尾,简短而有深度,请分析“我”的情感。
6.下列对本文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开篇提到陈佩琪离家时间是“193711月”,说明其在卢沟桥事变后不久即投入抗战洪流,为人物活动提供了背景。
B.作者写陈佩琪面对感情的慌乱、文笔细腻,字里行间流露出陈佩琪性格上的优柔寡断,使人物形象多了一份真实。
C.文章通过佩琪毅然决然离家、潜心投入戏剧创作、带病坚持工作、冷静对待个人情感等典型事件,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形象。
D.文章对话剧《生路》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既因为这是了解佩琪非常重要的史料,又因为故事本身也暗示了她自身的命运。
E.文章语言质朴简洁、言意兼得。行文中先称呼“陈佩琪”,后直呼“佩琪”,于平淡冷静中蕴含着深深的情感,充满感人的力量,极具艺术张力。
2024-08-15更新 | 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咸菜茨菇汤

汪曾祺

①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不知是什么道理。是由于雪天买不到青菜?那也不见得。除非大雪三日,卖菜的出不了门,不然他们总还会上市卖菜的。这大约仅仅一种习惯。一早起来,看见飘雪花了,我就知道:今日中午是咸菜汤!

②咸菜是青菜腌的。咱们那里过去不种白菜,偶有卖的,叫做“黄芽菜”,是外地运去的,很贵重。一盘黄芽菜炒肉丝,是上等菜。往常吃的,都是青菜。青菜似油菜,但巨大得多。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能够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

③腌了四五天的新咸菜很好吃,不咸,细、嫩、脆、甜,难以比拟。

④咸菜汤是咸菜切碎了煮成的。到了下雪的天气,咸菜现已腌得很咸了,并且已经发酸。咸菜汤的色彩是暗绿的,没有吃惯的人,是不容易引起食欲的。

⑤咸菜汤里有时加了茨菇片,那就是咸菜茨菇汤。或许叫茨菇咸菜汤,都可以。

⑥我小时候对茨菇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民国20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茨菇却丰收。那一年我吃了许多茨菇,并且是不去吃茨菇的嘴子的,真难吃。

⑦我十几岁离乡,辗转漂流,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并不想。

⑧前好几年,新年后数日,我到沈从文老师家去拜年,他留我吃饭,师母张兆和炒了一盘茨菇肉片。沈先生吃了两片茨菇,说:“这个好!格比马铃薯高。”我承认他这话。吃菜讲究“格”的高低,这种语言正是沈教师的语言。他是对什么事物都讲“格”的,包含对于茨菇、马铃薯。

⑨由于久别,我对茨菇有了感情。前几年,北京的菜市场在新年前后有卖茨菇的,我见到,必要买一点。回来加肉炒了。家里人都不怎样爱吃。所有的茨菇,都由我一个人“包圆儿”了。

⑩北方人不识茨菇,我买茨菇总要有人问我:“这是什么?”“茨菇。”“茨菇是什么?”这可不好回答。

⑪北京的茨菇卖得很贵,价钱和“洞子货”(温室所产)的西红柿、野鸡脖韭菜差不多。

⑫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

⑬我想念家乡的雪。

(选自《故土的食物》,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多次写咸菜茨菇汤,咸菜茨菇汤是贯穿全文的线索。
B.沈先生说茨菇“格比马铃薯高”指的就是味道好,这和“我”认为的“真难吃”恰好相反。
C.从“对茨菇实在没有好感”到“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我对咸菜茨菇汤情感是纠结且矛盾的。
D.第六段说明了自己对茨菇没有好感的原因是茨菇的难吃,也为下文怀念咸菜茨菇汤做铺垫。
E.本文体现了汪曾祺平淡质朴,娓娓道来,不加雕饰却自然灵动的语言风格。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能够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
3.本文的标题是“咸菜茨菇汤”,最后一段却写“我想念家乡的雪”,有人认为这样写偏题了,应删去,说说你的看法。
2024-06-14更新 | 1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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