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就是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为十八日在段祺瑞执政府前遇害的刘和珍杨德群两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 刘和珍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②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编辑的期刊,大概是因为往往有始无终之故罢,销行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预定了《莽原》全年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 “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③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④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⑤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 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三月十八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1.对选文中画线句的理解,A.对死难烈士表示最深切的悼念之情,也为不能用最好的形式来纪念烈士而感到深深的歉疚。 |
B.要深刻认识这浓黑的“非人间”。 |
C.为祭奠烈士,作者深表生者之哀痛而不顾仇者之快意。 |
D.警告这“非人间”的反动派不要因为肆无忌惮地杀人高兴得太早。 |
A.文章开篇以史家笔法纪年,目的是让人们牢记“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不忘烈士的死。 |
B.文章写“中华民国”,后面又提到“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这是愤慨的揭露和讽刺,人民的国家竟然杀国家开办的学校的学生,所谓民国,已不再是人民的国家。 |
C.“我独自在礼堂外徘徊”是因为作者无法忍受礼堂内那种悲凉的气氛,故在外面徘徊,心中这种悲愤难以排遣。 |
D.用“正告”,因为刘和珍生前喜爱鲁迅的文章,所以程君认为鲁迅应该写些文章来纪念刘和珍,揭露敌人的凶残。 |
A.鲁迅的期刊因为常常受到反动派的禁止和销毁,“往往有始无终”。 |
B.因为刘和珍生活比较拮据,而订《葬原》全年需要很大一笔钱,在这样的艰难生活中,刘和珍订了全年需要很大的勇气,所以作者用了“毅然”。 |
C.“也”字是针对程君请求而言,说明写作此文不仅仅因为程君的请求,但一个“早”字表明作者这种想法由来已久,又不仅仅因为程君的提醒。 |
D.两次“如此而已”抒发了作者在当时的白色恐怖下,无法用更好的方式而只能用写文章来纪念烈士的那种内疚之情,以及对敌人的愤慨之情。 |
A.作者说“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是因为在假设自己“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的前提下,作文悼念,以慰烈士。 |
B.“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中的“尤”字是因为走狗文人的阴险论调有欺骗性,比直露的杀戮更见卑鄙和狡猾。 |
C.“又给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是怕时间一长人们就忘记了烈士的鲜血,暂得偷生而不进行斗争。 |
D.作者说“我正有写一些东西的必要了”的目的在于提醒人们不要忘记烈士的鲜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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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
②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
③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1.课文《拿来主义》体裁是2.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3.“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的含义是
4.解释文中加点词语。
玄虚:
孱头:
国粹:
5.根据课文观点,指出下列词语所指代的内容。
孱头:
昏蛋:
废物:
6.实行“拿来主义”的目的是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善良似乎是一个早就过了时的字眼。在生存竞争中,在阶级斗争中,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中,利益原则与实力原则似乎早已代替了道德原则。
我们当然也知道某些情况下一味善良的不足恃。我们听过不少关于善良即愚蠢的故事。东郭先生,农夫和蛇,善良的农夫与东郭先生是多么可笑呀。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的对象是狼或者蛇,善良就是自取灭亡,善良就是死了活该,善良就是帮助恶狼或者毒蛇,善良就是白痴。
但我们也不妨想一想,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中,那些等待着向他们伸出善良的援助之手的冻僵者或是重伤者当中,有多大比例是毒蛇或者是恶狼。我们还要问,宇宙万物中,有多大比例是毒蛇和恶狼?为了有限的毒蛇和恶狼而不惜将一切视为毒蛇和恶狼,不惜以对付毒蛇与恶狼的法则为自己的圭臬,请问这是一种什么疾病?
我们还可以问一下,我们以对待毒蛇和恶狼的态度对待过的那些倒霉蛋当中,又有多少人是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当真的毒蛇和恶狼?如果说,面对毒蛇和恶狼而一味善良便是农夫或东郭先生;那么面对并非毒蛇或恶狼的人却坚决以对待毒蛇和恶狼的态度对待之,我们成了什么呢?
善良与凶恶相对的时候,前者显得是多么稚弱而后者显得是多么强大呀。凶恶会毫不犹豫地向着善良施出毒手,而善良却处于不设防乃至不抵抗的地位。凶恶是无所不为的,凶恶因而拥有各种各样的武器。而善良是有所不为的,善良的武器比凶恶少得多。善良常常败在凶恶手下。
然而人们还是 善良, 善良, 善良。善良才有幸福,善良才能和平愉快地彼此相处,善良才能把精力集中在建设性的有意义的事情上,善良才能摆脱没完没了的恶斗与自我消耗,善良才能实现健康的起码是正常的局面,善良才能天下太平。
这就是善良的力量。善良的力量就在于她是人的。她属于人,她属于历史属于文明属于理性属于科学。她属于更文明更高尚更发展得良好的人。她属于更文明更民主更发展更富强的社会。
凶恶每“战胜”一次善良就把自己压缩了一次,因为它宣告了自己的丑恶。善良每败于凶恶一次,就把自己弘扬了一次,因为它宣扬了自己的光明。
善良也是一种智慧,是一种远见,是一种自信,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种以逸待劳的沉稳,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快乐,一种乐观。
善良可以与天真也可以与成熟的超拔联系在一起。多数情况下善良之不为恶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善良的人不是不会自卫和抗争,只是不滥用这种“正当防卫”的权利罢了。往往是这样,小孩子是善良的,真正参透了人生与世界的强大的人也是善良的,而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最不善良。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恶人更是常常四面楚歌,如临大敌,其鸣也凄厉,其行也荒唐,其和也寡,其心也惶惶。而善良者微笑着面对现实,永远不丧失对于世界和人类、祖国、友人、理想的信心。
我喜欢善良。我不喜欢凶恶。我以为即使自以为是百分之百地代表着真理和正义也不应该滥恶,滥恶本身就不是正义了。我相信,国人终归会愈来愈善良而不是相反。在例如“文化大革命”当中,凶恶不是已经出尽风头了么?凶恶不是披尽“迷彩服”了么?后来又怎么样了呢?
1.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喜欢 欢迎 向往 | B.喜欢 向往 欢迎 |
C.向往 喜欢 欢迎 | D.欢迎 喜欢 向往 |
把自己
我们不惜以对付毒蛇与恶狼的法则为自己的
3.本文运用对比手法论述了善良和凶恶的不同,文中进行了哪些角度的对比?
4.“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出自我国古代儒家经典
5.请概括文中善良不如凶恶力量强大的原因。
6.为什么作者认为“小孩子是善良的,真正参透了人生与世界的强大的人也是善良的,而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最不善良”?
【推荐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胡同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不是最主要的部分。
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酒友,到“大酒缸”(过去山西人开的酒铺,都没有桌子,在酒缸上放一块规成圆形的厚板以代酒桌)喝两“个”(大酒缸二两一杯,叫做“一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会鸟是把鸟笼挂在一处,既可让鸟互相学叫,也互相比赛),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1.课文选自2.解释下列词语。
安土重迁:
置身事外:
安分守己:
3.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下列语句。
(1)虾米皮熬白菜,嘿!
(2)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4.结合全文,给“胡同文化”下一个相对完整的定义。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好吃的苹果,平凡的脸
①我的汉语学生杰克是医科大学中医专业的H国留学生。
②素闻H国人是苛刻挑剔的,择师条件也十分离奇:首先人要漂亮,然后才是中文要好。
③初次见面,简单的介绍后,杰克勉强地点了点头。就不再讲话。我知道,除了他本身固有的高傲外(这是这所公寓里所有留学生的通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远没有达到他所谓的“漂亮”标准。说真的,我确实跟美丽无缘,父母给了我一张再平凡不过的脸。但我没有妄自菲薄,我并不认为美丽可以代表一切。我知道,人生道路上的许多坎坷和荆棘不是美丽可以跨过的。记得《简·爱》中有一段话:“我贫穷,低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时,我们是平等的。”我能蔑视但不能无视杰克的高傲。我暗暗对自己说:我要做得最好,让他的高傲见鬼去吧!
④4月的一天。雨哗哗地下了一整天。街上的水很多。路面低洼处水可没过脚面。舍友们都仰倒在床上,高唱着“下雨天,睡觉天”。在那样一个滂沱大雨的鬼天气里,谁愿意一脚泥、一身水地出门呢?眼看快6点,又该去上课了。舍友们都说雨那么大。路又难走,别去了,一次特殊情况。杰克应该能够理解。我笑着摇摇头,撑开伞,出了门。
⑤街上风裹着雨,手中的伞握不稳。身上湿了大半。路比想象中要难走得多。红旗大街正在扩建,路边的土被冲得到处都是,一踩一脚泥。裤脚上已溅了不少泥点子。红旗大街与新石南路的交叉处,已不见路,只有一片汪洋的水。鞋子里外都湿了。走起路来,噗哧噗哧地响,一阵冷风吹来。我直打寒颤。
⑥到了杰克的房间门口,脱下鞋子抬起脚,水滴滴答答地往下淌。我飞快地脱下袜子,拧了拧水,又飞快地穿上。我以最快的速度做完这一切,然后敲门。
⑦开门的一刹那……我笑了笑。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格外漫长。半湿的衣服贴在身上,粘粘的、潮潮的。感觉就像掉进沼泽中一样。尽管如此。我脸上始终保持着平和自然的微笑。我知道我不需要无谓的同情。我只有做得更好。才能击溃杰克的高傲和他对中国人的偏见。
⑧打那以后,杰克表现得不再那么难以接近。他的高傲像一只鸡蛋被我击开了狭小的裂缝。
⑨杰克的中文进步很慢,尤其是在念绕口令时,他发音含糊不清,听上去像酣睡的小猫打呼噜。杰克的高傲随着他的一次次失败而一点点减弱。我无意也无暇嘲笑他。相反。我一直鼓励他不要气馁,不要懈怠。每次。我在讲课时,总穿插一些文字游戏和课外知识,诸如名胜古迹、文化典籍、风味特产、天文历法等。课前我不断充实自己,课上我俨如一位真正的老师,旁征博引,娓娓道来。我的只有一个学生的课堂充实而富有趣味。终于有一天,杰克竖起大拇指说:“老师棒!中国棒!”语气中有着不可置疑的肯定。
⑩我笑了。许多日子以来,我嘴里衔着一枚青橄榄,酸酸的、涩涩的,而此时却嚼出了丝丝甘甜。
⑪“杰克,给你这个。”一次课后休息,我伸手递给杰克一个外表光滑的苹果。凭我的经验,这个苹果肯定少汁、青涩,极为难吃。而我啃起了那个不太光滑的苹果。果真如此。“老师,为什么你给我的这个这么难吃?”他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我说。我晃了晃手中带有疤痕的苹果说:“你不是喜欢外在漂亮的吗?那个苹果可是这一堆中最好看的!”说完,我和杰克相视一笑。“谢谢,”他友好地向我伸出手,“你教给了我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至此,他的高傲被我彻底击碎。
⑫初为人师,我深深地品味了其中的苦与乐。我知道我贫穷、低微、不美,但我拥有坚毅,拥有真诚。它们会伴我跨过人生道路上的坎坎坷坷,让我得到人生最重要、最宝贵的东西。
1.文中的“我”“拥有坚毅”“拥有真诚”。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我”的“坚毅”“真诚”分别表现在哪里?2.选文第⑥段中对“我”的一系列行动描写,写出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做完这一切”,表现出“我”什么样的心理?第⑦段中的哪个句子也体现出“我”的这种心理?
3.根据上下文内容,请你合理想象并补写出第⑦段杰克在“开门的一刹那”时的情形。(60左右)
4.第⑩段中,“许多日子以来,我嘴里衔着一枚青橄榄,酸酸的、涩涩的,而此时却嚼出了丝丝甘甜”是因为什么?
5.第⑪段中杰克说:“你教给了我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请用简洁的语言说说这个道理是什么。
【推荐2】请根据课文内容,完成下面小题。
黄河口秋景
又是金秋,家乡黄河口翻开了最浓墨重彩、慷慨激昂的篇章。
红红的碱蓬草,洁白的芦苇花,黝黑的土地,浑黄的河水……依次展现在你的眼前,仿佛有人打翻了调色板,黄河口铺展成缤纷灵动的油画,浓郁、奔放。
仰视,天高云阔;俯瞰,秋草连绵;近观,鹤雀群集;远眺,河海无边……千百种姿态,千百种风情,相互交织融合。秋日的黄河口,谱写出一年中最为华美的乐章,层次那么丰富,情感如此多样,典雅、雄浑。
在这里,人、土地、河流相互守望,相互解读,相互依存,遵守着一种默契,生动而辉煌。在这里,你能感受到一种美,不是水月镜花,没有轻佻肤浅,只有一种读不透的深奥,一个难以重现的壮美瞬间。
瞬间就是永恒。
篮球场上
球又重新发了出来,少年飞步上前,纵身一跃,双手稳稳将球接住,随后旋风般转身飞速运球,对手立刻闪电般堵截过来。少年压低身子,双手交替快速运球,侧身灵活地晃过面前的对手。他一个急停,佯装投篮,暗中瞥了一眼队友,手腕顺势一转,将球精准传出,随即快速穿插,与队友来了一个完美配合,球又回到他手中。他两脚蹬地,伸腰展腹,抬肘上伸前臂,手腕前屈,迅速将球投向篮筐。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打在了篮筐上,“哐、哐”弹了两下,进了!全场掌声雷动。
1.下列选项中,对文章内容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黄河口秋景》描写了作者家乡的秋日盛景。 |
B.《篮球场上》一文中,主人公的精彩进球是由他一人完成的。 |
C.月全食结束之后,月亮又恢复了它起初的模样。 |
D.当阴影将月亮全部遮盖住后,月亮会渐渐散发出暗红色的光泽。 |
3.请结合《篮球场上》,谈谈描写动态场景的方法。
4.学习课文中描述事物的方法,并从现实生活中选择某一现象,描述其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不超过200字。
【推荐3】阅读下面选文,完成问题。
第一支钢笔
梁晓声
①它是黑色的,笔身粗大,外观笨拙。全裸的笔尖、旋拧的笔帽。胶皮笔囊内没有夹管,吸墨水时,需要捏一下,才会缓慢鼓起。墨水吸得太足,写字时笔尖常常“呕吐”,弄脏纸和手。我使用它,已经二十多年了。我已不能再用它写作,只能写便笺或信封。
②它是我使用的第一支钢笔,是母亲给我买的。那一年,我升入小学五年级,学校规定每星期有两堂钢笔写字课。某些作业,老师要求必须用钢笔完成。全班每个同学都有钢笔,我却没有,做梦都想得到一支崭新的钢笔。
③一天,我哭闹起来,逼着母亲非立刻给我买一支吸水钢笔不可。母亲为难地说:“你这孩子,真是不懂事,家里生活用的钱都已经向别人借了,我怎么好意思再张口呢?”我哭闹得更凶了,母亲心烦了,打了我两巴掌。我赌气哭着跑出了家门……
④那天下雨,我没有回家,在雨中游荡了大半日,衣服淋湿了,头脑也被淋得清醒了,心中不免后悔自责起来。是啊,家里生活困难,仅靠在外地工作的父亲每月寄回的几十元过日子,母亲不得不经常向邻居开口借钱。我怎么能为了买一支吸水钢笔,就那样为难母亲呢?我觉得自己真是太对不起母亲了。
⑤于是,我决定要靠自己挣钱买一支钢笔。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冒雨朝火车站走去。火车站附近有座坡度很陡的桥,一些大孩子常等在坡下,帮拉货的车夫们把手推车推上坡,可讨得五分钱或一角钱。
⑥我走到那座桥下,站在一棵树下躲雨。等待许久,不见有手推车来。 风越刮越大,雨越下越急,雨点噼噼啪啪地抽打着肥大的杨树叶,雨水冲刷着马路。马路上不见一个行人,只有公共汽车偶尔经过。远处除了几根电线杆子,就迷迷蒙蒙地看不清楚什么了。
⑦我感到沮丧,想离开,雨又太大,可等下去肚子又饿。忽然我发现了一辆手推车,装载着几层高高的木箱子,遮盖着雨布。拉车人在大雨中缓慢地、一步步地朝这里拉来。看得出,那人拉得非常吃力,腰弯得很低,上身几乎俯得与地面平行了,两条裤腿都挽到膝盖以上,双臂拼力压住车把,每迈一步,似乎都使出了浑身的劲儿。那人没穿雨衣,头上戴顶草帽。由于他上身俯得太低,我无法看见他的脸,分不出是老头儿还是小伙儿。
⑧他刚将车拉到大桥坡下,我便从树下一跃而出,大声地问:“要帮一把吗?”
⑨他应了一声。我没听清他应的是什么,但明白是他正需要我“帮一把”的意思,就赶快绕到车后,一点儿也不隐藏力气地推起来。木箱子里装的不知是何物,非常沉。还未推到半坡,我便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双腿发软,气喘吁吁。那时我才知道,对有些人来说,钱不是容易挣到的。即使一角钱,也不是容易挣到的。我还空着肚子呢。我又推着走了几步,实在推不动,便产生了“偷劲”的念头,反正拉车人是看不见我的。我刚刚松懈了一下,就感觉到车轮顺坡倒转。不行,这车不容我“偷劲”。那拉车人,也肯定是凭着最后一点力气在坚持,在顽强地向坡上拉。我不忍心“偷劲”了,咬紧牙关,憋足一股力气,发出一个孩子用力时的声音,一步接一步,机械地向前迈动步子。
⑩车子开始下坡了,手推车飞快地朝坡下冲,那拉车人身子太轻,压不住车把,反被车把挑得悬起来,脚离开了地面,控制不住车的方向。
⑪我一直跟在车后跑,车一直滑到坡底才缓缓停下。车停了,我也站住了。那拉车人刚转过身,我便大声说:“给钱。”那拉车人呆呆地望着我,一动不动,既不掏钱,也不说话。我仰起脸看他,不由得愣住了。“他”……原来是母亲。雨水,混合着汗水,从母亲憔悴的脸上直往下淌。母亲的衣服完全被淋透了,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湿漉漉地贴在身上,显出她那瘦削的两肩的轮廓。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脸色苍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完全
⑫那一天,我得到了那支梦寐以求的钢笔,母亲将它放在我手中时,满怀期待地说:“孩子,你要用功读书啊,要不然就太对不起妈妈了……”在我的学生时代,我一刻都没有忘记母亲满怀期望对我说的这番话。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已经是个成年人,母亲也已变成了老太婆。那支笔,可以说早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但我要永远保存它,永远珍视它,永远不抛弃它。
(选自《读者》,有改动)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选文主要内容。2.请结合语境,品析第⑪段加点词“怔住”的表达效果。
3.选文第⑥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
4.请结合选文内容,概括母亲的美好品格。(至少两点)
5.选文标题“第一支钢笔”有什么作用?
6.请结合选文内容,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阅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