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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难度:0.4 引用次数:2 题号:23926585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下面小题。

炒米和焦屑

汪曾祺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幕,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作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做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体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产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作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作焦屑。湖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两支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先写四川“炒米糖开水”,再写家乡高邮的炒米,在对比中凸显食物特点,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B.作者在文中多处用细腻的笔触来写炒米和焦屑的制作、吃法等,是为了凸显其家乡的贫穷和动荡。
C.作者在文中讲述了生活中吃炒米的故事,多用口语化的表达,读起来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气息。
D.文中画线句子承上启下,既小结炒米方便的特点,又引出另一种可以急就的叫焦屑的食品。
2.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到郑板桥与炒米的故事、父亲的朋友算卦的故事、避难红十字会的故事,丰富了文章内容,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
B.文章平淡质朴,不事雕琢,多用民间鲜活的口语少用修辞;多是聊天谈话的语气,如叙家常。
C.文章结尾部分写炒米和焦屑的应急之用,将其放在幼年躲避战乱的背景下来写,增强文章的年代感。
D.文章虽然题为“炒米和焦屑”,但大部分篇幅写的是炒米,用于焦屑的笔墨相对很少,表明作者还是比较钟情于炒米的。
3.作者最后说“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怎样理解这句话?
【知识点】 叙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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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她在娘家,因为是小闺女,娇惯一些,从小只会做些针线活;没有下场下地劳动过。到了我们家,我母亲好下地劳动,尤其好打早起,麦秋两季,听见鸡叫,就叫起她来做饭。又没个钟表,有时饭做熟了,天还不亮。她颇以为苦。回到娘家,曾向她父亲哭诉。她父亲问:

婆婆叫你早起,她也起来吗?

她比我起得更早。还说心疼我,让我多睡了会儿哩!

那你还哭什么呢?

我母亲知道她没有力气,常对她说:

人的力气是使出来的,要伸懒筋。

有一天,母亲带她到场院去摘北瓜,摘了满满一大筐。母亲问她:

试试,看你背得动吗?

她弯下腰,挎好筐子猛一立,因为北瓜太重,把她弄了个后仰,沾了满身土,北瓜也滚了满地。她站起来哭了。母亲倒笑了,自己把北瓜一个个捡起来,背到家里去了。

我们那村庄,自古以来兴织布,她不会。后来孩子多了,穿衣困难,她就下决心学。从纺线到织布,都学会了。我从外面回来,看到她两个大拇指,都因为推机杼,顶得变了形,又粗、又短,指甲也短了。

后来,因为闹日本,家境越来越不好,我又不在家,她带着孩子们下场下地。到了集日,自己去卖线卖布。有时和大女儿轮换着背上二斗高粱,走三里路,到集上去粜卖。从来没有对我叫过苦。

几个孩子,也都是她在战争的年月里,一手拉扯成人长大的。农村少医药,我们十二岁的长子,竟以盲肠炎不治死亡。每逢孩子发烧,她总是整夜抱着,来回在炕上走。在她生前,我曾对孩子们说:我对你们,没负什么责任。母亲把你们弄大,可不容易,你们应该记着。

(选自孙犁《亡人逸事》)

1.妻子为何要向父亲哭诉?
2.“回家诉苦”和“背瓜遭遇”在刻画妻子的形象中起什么作用?
3.分析下列句子中细节描写的作用。
我从外面回来,看到她两个大拇指,都因为推机杼,顶得变了形,又粗、又短,指甲也短了。
4.结合选文,简析妻子成长与转变的原因。
2024-07-22更新 | 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整体分析:这篇文章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深情的叙述,展现了作者对故乡的深厚情感。文章以故乡的衰败为主线,描绘了乡村的自然景观、社会变迁和人情冷暖,表达了对故乡逐渐老去的无奈和惋惜。通过对比过去和现在,作者不仅怀念昔日的乡村生活,还呼吁有志青年回乡建设,寄托了对故乡未来的希望。文章情感真挚,语言质朴,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现实意义。

【推荐2】阅读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慢慢老去的故乡

牧云

1)人们常说,城里是农村人的梦想,农村是城里人的精神家园。可是,我的家乡就像我们的乡亲一样,年复一年地老去。

2)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田野依旧平静,炊烟依旧袅绕。除了平坦的乡村道路延伸着一些希望,其他的都早已定格在记忆里。

3)我的故乡在湖北黄冈,坐落在倒水河畔,是著名的老区。那里远离都市,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角落。群山环绕的故乡被高速公路、铁路抛在一边,更不用说机场了。千百年来,人们或吃田地的出产,或靠一门手艺走村串户,或从事服务业,或在小型企业做手工活,养活着穷二代、穷三代。

4)老家有百多户人家,胡同连通,鸡犬串户。老屋的一条巷子十二户屋连屋,脊连脊。当年,人们吃饭的时候聚在某一家门前,尝百家菜;哪家有红白喜事,大家纷纷自愿帮忙,那叫一个壮观。月儿升起了,竹床、藤椅、小凳搬到一块,劣质烟点燃了,一壶茶,几瓶水,天南海北地唠。小孩们捉迷藏,从第一家一直藏到最后一家。月儿西斜,在大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里,不知疲倦的孩子们才依依不舍地散了。

5)如今,这条巷子只住着一个独身老人,今年七十多了。其余的都搬家做了城里人。有两间屋子因年久失修、雨水冲刷倒塌,其余的被铁锁封存。走在巷子中,满眼残破、衰败,连鸡犬猫都不见踪影。

6)新房子很少,穷二代、三代们把从城里挣的钱还给了城市。

7)村里少见青壮年,他们纷纷到城里打工去了,家里有大事才回来。女孩子开了眼界,宁可嫁给老头、多婚头、残疾人甚至做二奶,也要保留城里人的身份。只有老人、妇女和孩子,留守着祖传的家业。晚辈给年迈多病的老父老母雇来保姆,给田地请来小工。一句话,不差钱,缺的是宝贵时间。农村的扶贫款项很多,合作医疗也很完备,但是老人缺的是在身边尽孝心的孩子。

8)小学荒废了。断壁残垣,荒草藤蔓,紧锁的木门。也不知道没有玻璃的窗户里,除了藏着我儿时的回忆之外,还有什么宝贝物什。随着孩子自然和非自然的递减,农村学校大都被并到乡镇里了。孩子在家门前上学的时代就这样远去。

9)村子旁有一个工厂,曾经机声隆隆。这里加工的半成品源源不断地送往武钢。能够到厂里做工是青年人的梦想。他们能够拿一份不错的薪水,每年还有几次去武汉的机会,的确让人眼馋。现在,这里已经办成了榨坊,虽然仍有机器声,但没有当年旺盛的人气。

10)走近田野,澄澈依旧、碧绿依旧。虽然种植的面积与重点有些不同,但不外乎还是那些品种。欠缺和遗憾却太多了。水间鹭鸶呢?田埂上的王八、水蛇呢?塘梗上的桑葚、梧桐籽呢?望着绿得有些沉寂的田野,我怅然若失。

11)乡间还有保留了数十年的行当,那就是货郎、赤脚医生(兽医)。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只有在年关,摩托、各种小汽车才会多起来。

12)在跟村支书的聊天中得知,虽然党的富民政策好,但青年人习惯了做城乡之间的候鸟,不愿意在老家生活。可喜的是,本村有一个叫二狗的青年,在外打工十多年,积累了千万身家,近来准备回乡投资创办绿色家园公司。他计划承包部分的山坡,逐年改良山林品种,以山茶和果木为主。扩建山间公路,增挖鱼塘鱼池。并新建休闲餐厅、宾馆和体育娱乐场馆。二狗的计划提起了我的兴趣。也许,像这样的有志青年才是农村的希望,他们的投资能够给家乡注入活力,使古老的乡村焕发出无限生机。

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中作者说故乡“慢慢老去”,这是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形象地描绘了故乡随时间的流逝,正慢慢变得残破、衰败和古老。
B.“新房子很少,穷二代、三代们把从城里挣的钱还给了城市”,这句话的意思是农村青年到城里打工,在城里生活,很少回乡修房安居的。
C.文章第(10)段“我怅然若失”的原因是,农村田野澄澈碧绿依旧,但种植品种传统老旧,生态和农村风味欠缺和遗憾太多了。
D.文章第(12)段写农村青年二狗的事迹,是为了突出作者的观点:有志青年回到家乡,建设家乡,才能使古老的乡村焕发出无限生机。
E.全文用衬托的手法,用现今逐渐衰败的乡村衬托过去的风味小村、淳朴的乡民和宁静的乡村生活,主要表达了对过去乡村生活的怀念之情。
2.第②段叙写了什么?在文中起到怎样的作用?请联系全文作简要的赏析。
3.作者说故乡在“年复一年地老去”,结合全文,简要概括这样说的理由。
2024-09-13更新 | 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合欢树》,完成各小题。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到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1.第二、三段主要写了母亲的哪两件事?
2.文章两次写“我”作文比赛得第一,有何作用?
3.合欢树有何象征意义?
2024-04-30更新 | 1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