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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难度:0.4 引用次数:1 题号:23813137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心田上的百合花

林清玄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林野草。惟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立地挺着胸膛。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清晨,百合的顶部结出了第一个花苞。

百合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公开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生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在野草的鄙夷下,野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时候,野草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所结的泪滴。年年春天,野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随着风,落在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洁白的野百合。

几十年后,远在百里外的人,从城市,从乡村,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百合开花。许多孩童跪下来,闻嗅百合花的芬芳;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1.文中画横线句加点的“全心全意”和“默默”这两个词语,有什么好处?
2.第③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展示了“百合”怎样的形象?
3.本文的线索是什么?文章主要运用了哪种写作手法?
4.文章以“心田上的百合花”为题,有什么含义?
【知识点】 叙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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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胡同里的孩子

①很多很多年以前,我是一个胡同里的孩子。

②我住的那个院子曾经是一个国民党大官的旧宅,特别大也特别深。说是大户宅院,其实早已失去了它原来的森严:各家占地盖的小厨房布满各个旮旯,空出来供人走路的地方是不允许两个人并排的,路就像网一样复杂,不知道通向哪里,我就从来没有深入到最里面去。所以头一次到我家的人都会有走错门的经历。那是一个很普遒的老北京大杂院,四处是养鱼养鸟养猫的,人们欢喜,人们争吵,热热闹闹,生机勃勃。

③我们的房子在靠南的角落里,别看位置偏僻,却得天独厚:房前的空地上种着株枣树,房后还有个独立的小院,我们的窗子挨着别人的小院,我们的小院又通着别家的窗子,他们说什么干什么,我总能知道,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很安分的孩子。那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上树打枣,我不喜欢吃枣,但当我踩着一个摞一个的椅子,用竿子够打高处的枣时,就有说不出的满足感。为了上树我想尽了办法,我不会爬树,就从邻居家偷偷扛来一架吱吱作响的旧梯子。到了房顶上,我才发现这一切原来多有趣:四周全是一层一层灰色的屋顶,大人们都在我的脚下,邻居正在骂骂咧咧地到处找他家的梯子;前院的奶奶又在给她的猫洗澡,猫挣扎着,溅了她一身水;去院子的最深处得经过一条更窄的过道,再后面竟是豁然开朗;远处胡同的小贩不住地吆喝。我想要是国民党大官坐在房顶上、他家的仆人哪还敢偷懒。这是一片全新的世界,从此我爱上了屋顶。

④我喜欢在夏日的午后沉浸其中,躺在倾斜的屋脊下面,老树的枝叶遮住部分晃眼的日光,剩下的几缕透过枝叶的缝隙暖暖地照在身上,鸣蝉的噪叫这时也如同美妙的音乐,我伸手就能够到老树的枝条,折一根衔在嘴里,有说不出的惬意。但一个人坐在上面总会无聊,于是我就召集了三五个孩子,我们坐在两个尖心顶之间的凹处,讲笑话编故事,最后连作业也索性拿到上面去写。那地方简直是个乐园,我毫无顾忌地呼朋唤友,放开喉咙肆意喊叫,那地方热闹得就像一个沙龙。前些日子,我看到卡尔维诺笔下的那个永远自由自在生活在树上而再不肯接触地面的男爵,就像找到了一位17世纪的知音,他的惬意是别人根本感受不到的。当然,隆多男爵没有给别人带来不便,而我却得罪了几乎周围所有的人,他们对这个顽皮的孩子感到厌恶又无可奈何。我踩漏了张家的房顶,碰碎了李家的花盆,吃光了王家晾在上面的白薯干儿,他本以为晾在房上丢不了的,而丢了梯子的邻居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他们纷纷指责我不应该打枣,不应该在房上胡闹,不应该大嚷大叫,更不应该淘得像个野人。我父母每天都忙着向邻居们道歉,看到他们彼此面色庄重和尴尬,我竟觉得很有意思。虽然那几年我过得挺开心,可也一直感到很内疚,尤其是那个几乎天天上门的伯伯,他有心脏病,而我简直成了他的病根。

8年过去了,我们早已搬出了那里而住进了水泥森林。从那以后,我就很少有机会安然地坐在阳光照耀下的斑驳树影里了,再也不能像隆多男爵一样在喧嚣中毫不做作地享受单纯世界了。我们惟一通着自然的阳台被封得死死的。为了追求明媚的阳光,我们远足来到乡间野外,到了时间,还得匆匆赶回去,重新拾起原本的生活。水泥森林里的动物们觉得心满意足,绿色森林里的树木被水泥吞噬。几十年后,也许不会再有胡同和大杂院了,也就不会再有老北京的韵味了。孩子们无法享受奔放的自由。我还能说什么呢?向隆多男爵致敬吧!

【注】卡尔维诺:20世纪意大利著名作家。他的小说《树上的男爵》写17世纪意大利贵族少年隆多男爵因与专制的父亲发生冲突爬上树,而且以后就不再回到地面,过了50多年树栖生活。

1.文中说“这是一片全新的世界,从此我爱上了屋顶”。从全文看,“我爱上了屋顶”的原因有哪些?(分条概述)
2.文中四、五两段都有写到隆多男爵的文字,它们分别表露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3.文中写道“水泥森林里的动物们觉得心满意足,绿色森林里的树木被水泥吞噬”,这里运用了哪些手法?
4.最后一段表现了作者对现代人的生存状况有着怎样的反思?(分条作答)
5.文中说:“几十年后,也许不会再有胡同和大杂院了,也就不会再有老北京的韵味了。”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2024-07-23更新 | 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整体分析:这篇文章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生动的语言,展现了建水城的独特风貌和浓厚的人文气息。作者以导游般的视角,带领读者穿越古城的街巷,感受其历史传承和市井生活。文章引用经典诗句和文学作品,增强了文化底蕴。大量的饮食描写不仅丰富了画面感,还突显了建水城的烟火气息和生活情趣。整体上,文章通过对细节的刻画,成功地勾勒出一个既古老又充满活力的建水城。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建水记(之四)

于坚

看哪,这原始之城,依然像它被创造出来之际,藏在一座朱红色的、宫殿般的城楼后面明洪武二十年建城。砌以砖石,周围六里,高二丈七尺。为门四,东迎晖,西清远,南阜安,北永贞。(《建水县志》)如果在城外20世纪初建造的临安车站下车,经过太史巷、东井、洗马塘、小桂湖……沿着迎晖路向西,来到迎晖门,穿过拱形的门洞进城,依然有一种由外到内,从低到高,登堂入室,从蛮荒到文明的仪式感,似乎仁者人也是从此刻开始。

高高在上的是朝阳、白云、鸟群、落日、明月、星宿,而不是摩天大楼。一圈高大厚实的城墙环绕着它,在城门外看不出高低深浅,一旦进入城门,扑面而来的就是飞檐斗拱、飞阁流丹、钩心斗角、楼台亭阁、酒旌食馆、朱门闾巷……主道两旁遍布商店、酒肆、庙宇、旅馆……风尘仆仆者一阵松弛,终于卸载了,可以下棋玩牌了,可以喝口老酒了,可以饮茶了,可以闲逛了,可以玩物丧志了,可以一掷千金了,可以浅斟低唱了,可以秉烛夜游了……忽然瞥见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那类女子——建水的卖花女与江南的不尽相同,这边的女性身体上洋溢着一种积极性,结实、健康、天真——正挑着一担子火红欲燃的石榴,笑呵呵地在青石铺成的街中央飘着呢。不免精神为之一振,先去买几个来解渴。

街面上,步行者斜穿横过,大摇大摆,扶老携幼,走在正中间,俨然是这个城的君王。满大街的雕梁画栋、摊贩食肆、耄耋之辈……令司机们缩头缩脑,不敢再风驰电掣。城门不远处就是有口皆碑的临安饭店,开业都快七十年了,就像《水浒传》里描写过的那种。铺面当街敞开、食客满堂、喝汤的喝汤、端饭的端饭、动筷子的动筷子,晃勺子的晃勺子,干酒的干酒、嚼筋的嚼筋,吆五喝六,拈三挑四、叫人望一眼就口水暗涌,肚子不饿也忍不住抬腿跨进去。拖个条凳坐下,来一盘烧卖!这家烧卖的做法是明代传下来的,肥油和面,馅儿是肉皮和肉糜。大锅猛蒸,熟透后装盘,每盘十个,五角一个。再来一杯苞谷酒,几口灌下去,夹起一枚,蘸些建水土产的甜醋,送入口中,油糜轻溢,爽到时,会以为自己是条梁山泊好汉。

临安饭店后面,穿过几条巷子走上十分钟,就是龙井菜市场,那郑屠、张屠、李屠、赵屠……正在案上忙着呢。如果是七月的话,在某个胡同里走着,忽然会闻见蘑菇之香,环顾却是老墙。墙头上挂着一窝大黄梨。哪来的蘑菇耶?走,找去,必能在某家小馆的厨房里找到,叫做干巴菌,正闪亮亮的,在锅子中间冒油呢。这临安大街两边,巷子一条接一条流水般淌开去。在电子地图上,这些密密麻麻的小巷是大片空白,电子地图很不耐烦,只是标出一些大单位的地点和最宽的几条街,抹去了建水城的大量细节,给人的印象,似乎建水城是个荒凉的不毛之地。其实这个城毛细血管密集,据统计,建水城3.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30多条街巷,550多处已经被列为具有保护价值的文物性建筑,这是很粗疏的统计。许多普通人家雕梁画栋的宅子、无名无姓的巷道并不在内。在巷子里面,四合院、水井、老树、门神、香炉、杂货铺、红糖、胡椒、土纸、灶房、明堂、照壁、石榴、苹果、桂花、兰草、绵纸窗、凉粉、米线、青头菌,炊烟、祖母、媳妇、婴孩、善男信女、市井之徒、酒囊饭袋、闲云野鹤、翩翩少年、三姑六婆、环肥燕瘦、虎背熊腰、花容月貌、明眸皓齿、慈眉善目、鹤发童颜……此起彼伏,鳞次栉比。

在这个城里,有个家的人真是有福啊。他们还能够像四百年前的祖先们那样安居乐业,不必操心左邻右舍的德行,都是世交啦。有一位绕过曲曲弯弯的小巷,提着在龙井市场买来的水淋淋的草芽(一种建水特有的水生植物,可食,滚油翻炒数秒起锅,甜脆)、莴笋、茄子、青椒、豆腐、毛豆、肉糜、茭瓜……一路上寻思着要怎么搭配,偶尔向世居于此的邻居熟人搭讪,彼此请安。磨磨蹭蹭到某个装饰着斗拱飞檐门头的大门前(两只找错了窝的燕子拍翅逃去),咯吱咯吱地推开安装着铜质狮头门环的双开核桃木大门,抬脚跨过门槛。绕过照壁,经过几秒钟的黑暗,忽然光明大放,回到了曾祖父建造的花香鸟语、阳光灿烂的天井。从供销社退休已经三十年的祖母正躺在一把支在天井中央的红木躺椅上,借着一棵百年香樟树的荫庇瞌睡呢。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引用《建水县志》的记载,将今日建水与其“原始之城”的风貌关联起来,写出了建水陈阳落后,还保留着建城这种的风貌。
B.文章以“仁者人也”来承接并形容进城的“仪式感”,是借儒家经典语句来观照城的规划与人的活动,凸显建水保有传统的人文气息。
C.文章引用诗句“深巷明朝卖杏花”是由街头所见引起的诗意联想,意在转向描写建水女子的“结实、健康、天真”。
D.文章以《水浒传》中的相关描写来类比临安饭店食客满堂的场面,是借梁山好汉的形象来展现建水城的繁华富庶。
2.下列对于文章中大量饮食方面描写的作用,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建水城的人爱吃,会吃,日常生活永远都围绕着吃,是这座古老城池独有的特色。
B.描写小巷里飘来的蘑菇香和市民的特色菜篮子,是为表现人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烟火气息。
C.有些饭店比如临安饭店是“老字号”,比如它的烧卖做法就是明代传承下来的,由此来表现建水城的历史传承。
D.表现饭店里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描绘出建水城独具特色的地方风俗画。
3.下列对修辞手法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正挑着一担子火红欲燃的石榴,笑呵呵地在青石铺成的街中央飘着呢。(夸张)
B.这临安大街两边,巷子一条接一条流水般淌开去。(比喻)
C.其实这个城毛细血管密集。(拟人)
D.电子地图很不耐烦,只是标出一些大单位的地点和最宽的几条街。(拟人)
4.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看哪”开头,确定了全文描写角度,即始终以一个导游者的旁观视角来鞠躬建水城,使叙述语调显得既热情又客观。
B.文章写“电子地图很不耐烦”地忽略了建水毛细血管一样密集的巷子,这种表述意在强调建水的巷子丰富生动,只有通过实地游走方可感知。
C.文章最后一段写归家,提及“曾祖父”“祖母”,并以“香樟树的荫庇”作结,意在说明普通人家一代代的平凡生活蕴含着生生不息的文化传承。
D.文章最显著的文字特点是常常大量堆叠同类词语或词组,以此形成繁复恣肆的修辞效果,同时也表现了物阜民安的世俗生活气象。
昨日更新 | 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咸菜茨菇汤

汪曾祺

①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不知是什么道理。是由于雪天买不到青菜?那也不见得。除非大雪三日,卖菜的出不了门,不然他们总还会上市卖菜的。这大约仅仅一种习惯。一早起来,看见飘雪花了,我就知道:今日中午是咸菜汤!

②咸菜是青菜腌的。咱们那里过去不种白菜,偶有卖的,叫做“黄芽菜”,是外地运去的,很贵重。一盘黄芽菜炒肉丝,是上等菜。往常吃的,都是青菜。青菜似油菜,但巨大得多。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能够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

③腌了四五天的新咸菜很好吃,不咸,细、嫩、脆、甜,难以比拟。

④咸菜汤是咸菜切碎了煮成的。到了下雪的天气,咸菜现已腌得很咸了,并且已经发酸。咸菜汤的色彩是暗绿的,没有吃惯的人,是不容易引起食欲的。

⑤咸菜汤里有时加了茨菇片,那就是咸菜茨菇汤。或许叫茨菇咸菜汤,都可以。

⑥我小时候对茨菇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民国20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茨菇却丰收。那一年我吃了许多茨菇,并且是不去吃茨菇的嘴子的,真难吃。

⑦我十几岁离乡,辗转漂流,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并不想。

⑧前好几年,新年后数日,我到沈从文老师家去拜年,他留我吃饭,师母张兆和炒了一盘茨菇肉片。沈先生吃了两片茨菇,说:“这个好!格比马铃薯高。”我承认他这话。吃菜讲究“格”的高低,这种语言正是沈教师的语言。他是对什么事物都讲“格”的,包含对于茨菇、马铃薯。

⑨由于久别,我对茨菇有了感情。前几年,北京的菜市场在新年前后有卖茨菇的,我见到,必要买一点。回来加肉炒了。家里人都不怎样爱吃。所有的茨菇,都由我一个人“包圆儿”了。

⑩北方人不识茨菇,我买茨菇总要有人问我:“这是什么?”“茨菇。”“茨菇是什么?”这可不好回答。

⑪北京的茨菇卖得很贵,价钱和“洞子货”(温室所产)的西红柿、野鸡脖韭菜差不多。

⑫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

⑬我想念家乡的雪。

(选自《故土的食物》,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多次写咸菜茨菇汤,咸菜茨菇汤是贯穿全文的线索。
B.沈先生说茨菇“格比马铃薯高”指的就是味道好,这和“我”认为的“真难吃”恰好相反。
C.从“对茨菇实在没有好感”到“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我对咸菜茨菇汤情感是纠结且矛盾的。
D.第六段说明了自己对茨菇没有好感的原因是茨菇的难吃,也为下文怀念咸菜茨菇汤做铺垫。
E.本文体现了汪曾祺平淡质朴,娓娓道来,不加雕饰却自然灵动的语言风格。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能够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
3.本文的标题是“咸菜茨菇汤”,最后一段却写“我想念家乡的雪”,有人认为这样写偏题了,应删去,说说你的看法。
2024-06-14更新 | 1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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