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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难度:0.4 引用次数:2 题号:2363228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家乡茶的清香

厉彦林

①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迎一缕山风,煮一壶热茶,仔细品一口,是多么惬意。

②我的故乡山东沂蒙山区,乡亲们有早晨喝茶的习惯,尤其上了年纪的人,这是必须的。“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茶水融合着亲情友情,待客敬茶成为沂蒙山区城乡人家的礼仪风尚。

③原来乡下生活条件差,我记得早年间,乡亲们喝大碗茶,后来兴起搪瓷茶缸,有的直接放到火炉上烧。麦收时节,有的用做饭的铁锅煮茶水,盛进木筲或铁桶担到地头上。后来条件好了,喝茶也讲究起来,好多人家用上当年比较时尚的快壶烧水泡茶。

④快壶,是沂蒙山区农村的一种烧水工具,如今基本见不到了,它全身都是铝皮做的。底部三条腿,壶的主体是圆柱形,中间竖着上细下粗的圆锥形内胆,也是烟筒外层铝皮与烟筒之间能盛一两瓢水,盖上铝皮盖,既卫生又保温。壶的一边是壶嘴,另一边是壶把,可用木柴、树根、树枝或庄稼秸秆作燃料,点上火从上而下放进烟筒,一会就能听到水的响声和沸腾声,水烧开后,先倒掉壶嘴里不开的那截水,再倒入暖瓶,然后冲进放好茶叶的茶壶,闷上几分钟,就能倒出茶香扑鼻的茶水。

⑤记得有一年“五一”假期,我和妻儿回到沂蒙山区的老家厉家泉村,天刚蒙蒙亮,院子里大公鸡的啼鸣声、呱嗒呱嗒的风箱声和快壶里木柴燃烧的噼里啪啦声,就把我吵醒了。我赶忙起床,只见爷爷正坐在木墩子上,用斧头劈一根老槐木往快壶里填,要烧水泡茶喝。父亲刚担回两桶清冽的泉水,在洗刷茶壶和茶碗,母亲则在忙着做早饭。

⑥“这是咱村炒的新茶,咱尝尝吧,”父亲递给我一包用粗糙的牛皮纸包着的茶叶,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一股淡淡的茶香扑面而来,我按长辈示范的规矩,开始往茶壶里放茶叶、倒开水,待茶叶在茶壶里闷了几分钟,把最先倒出的半碗茶水重新倒回茶壶里,轻轻晃了晃,然后用蜻蜓点水的方式先点一下,再边抬高茶壶边倒茶水,漫过半茶碗就好。那茶水黄绿明亮,清香诱人,我双手把第一碗端给正在得意地看我倒茶的爷爷。爷爷捋了捋胡须,高兴地喝了一口,烫得一激灵。我被吓了一跳,爷爷仍然直夸:“好茶,好喝。”然后我依次给全家人每人倒了一碗茶。习惯“粗茶淡饭”的人家,小院里立刻茶香萦绕,欢声笑语。这一壶热茶,把这个山村的早晨泡得暖意融融。

⑦我们村东、北、西三面有山,尤其东侧的南北山云雾缭绕,这里的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适合长茶。这些年,人们生活品位提高,喝茶越来越讲究。种茶、卖茶叶成为我们村父老乡亲的重要营生,村四周全是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的茶园,迈出家门就能看到翠绿养眼的茶树丛。清明时节,光滑油泽的茶芽在春风春雨中摇曳。茶芽尖上,晶莹的水珠,闪动一丝微亮的光芒。

⑧无论回到故乡还是身在外地,不管是忙于工作还是闲读写作,我养成每天都喝一杯地道家乡茶的习惯。每天清晨,迎着第一缕阳光,煮一壶故乡的茶。沸腾的茶水如云雾翻滚,那味道满室飘散,清甜醇香,茶水入口的瞬间,顿感与故乡血脉相通、根脉相连,身心一时澄澈清明起来。

⑨故乡,让我念念不忘的,何止是这一壶热茶呀!

(选自《人民日报》20220525日第20版)

1.本文的线索是什么?作者选择它作全文线索的原因是什么?
2.第②段引用“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有什么作用。
3.简要说说为什么“这一壶热茶,把这个山村的早晨泡得暖意融融”。
4.第⑦段画线句写了村四周茶园的景象,结合全文,分析作者用意。
5.文章第⑨自然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6.下列对原文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百姓开门“七件事”,是作者向往的生活,特别是家乡茶香,是作者日日相伴的习惯。
B.作者以“茶”为写作对象,主要表达对故乡淳朴生活的向往,对城市的喧嚣的逃避。
C.作者从外形、构造、使用方法等角度描写如今在沂蒙山区农村仍使用的烧水工具“快壶”。
D.第⑥段幽默诙谐生动地描写“一壶茶”,给读者呈现了一幅其乐融融的家族品茶亲情图。
E.作者养成每天都喝一杯地道家乡茶的习惯,借“茶”,抒发了自己对故乡的情感。
【知识点】 叙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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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般人谈起北京大学就想到蔡元培校长,谈起蔡元培校长就想到他开创的风气——兼容并包和学术自由。这风气表现在各个方面,或者说无孔不入,这孔自然不能不包括课堂。课堂,由宗周的国子学到清末的三味书屋,规矩都是严格的。北京大学的课堂却不然,虽然规定并不这样说,事实上总是可以随随便便。这说得鲜明一些是:不应该来上课的却可以每课必到,应该来上课的却可以经常不到。

先说不应该上课而上课的情况。这出于几方面的因缘和合。北京大学不乏名教授,所讲虽然未必都是发前人之所未发,却是名声在外。这是一方面。有些年轻人在沙滩一带流浪,没有上学而同样愿意求学,还有些人,上了学而学校是不入流的,也愿意买硬席票而坐软席车,于是都踊跃地来旁听。这也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北京大学课堂的惯例:来者不拒,去者不追。且说我刚入学的时候,首先感到奇怪的是同学间的隔膜。同坐一堂,摩肩碰肘,却很少交谈,甚至相视而笑的情况也很少。这由心理方面说恐怕是,都自以为有一套,因而目中无人。但这就给旁听者创造了大方便,因为都漠不相关,所以非本班的人进来入座,就不会有人看,更不会有人盘查。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学期,上课常常在一起,比如说十几个人,其中哪些是选课的,哪些是旁听的,不知道;哪些是本校的,哪些不是,也不知道。这模模糊糊,有时必须水落石出,就会近于笑谈。比如刘半农先生开古声律学的课,每次上课有十几个人,到期考才知道选课的只有我一个人。还有一次,听说是法文课,上课的每次有五六个人,到期考却没有一个人参加。教师当然很恼火,问管注册的,原来是只一个人选,后来退了,管注册的人忘记注销,所以便宜了旁听的。

再说应该上课而不上课的情况。据我所知,上课时间不上课,去逛大街或看电影的,像是很少。不上有种种原因或种种想法。比如有的课不值得听,如党义;有的课,上课所讲与讲义所写无大差别,可以不重复;有的课,内容不深,自己所知已经不少;等等。这类不上课的人,上课时间多半在图书馆,目的是过屠门而大嚼。因为这样,所以常常不上课的人,也许是成绩比较好的;在教授一面,也就会有反常的反应,对于常上课的是亲近,对于不常上课的是敬畏。不常上课,有旷课的处罚问题,学校规定,旷课一半以上不能参加期考,不考不能得学分,学分不够不能毕业。怎么办?办法是求管点名(进课堂看座位号,空位画一次缺课)的盛先生擦去几次。学生不上课,钻图书馆,这情况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盛先生总是慨然应允。

这种课堂的随随便便,在校外曾引来不很客气的评论,比如,北京大学是把后门的门槛锯下来,加在前门的门槛上,就是一种。这评论的意思是,进门很难;但只要能进去,混混就可以毕业,因为后门没有门槛阻挡了。其实,至少就我亲身所体验,是进门以后,并没有很多混混过去的自由,因为有无形又不成文的大法管辖着,这就是学术空气。说是空气,无声无息,却很厉害。比如说,许多学问有大成就的人都是蓝布长衫,学生,即使很有钱,也不敢西服革履,因为一对照,更惭愧。其他学问大事就更不用说了。

1.请写出下列词语在选文中的含义。
过屠门而大嚼:
2.从选文中找出一句话,概括北大课堂的特点。
3.文中用哪些事例表现北大课堂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4.北大课堂曾引起了校外不很客气的评论,选文中作者如何评价北大课堂的这种风气?
2024-07-22更新 | 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看望老柴

冯骥才

①对于身边的艺术界的朋友,我从不关心他们的隐私,但对于已故的艺术大师,我最关切的却是他们的私密。我知道那里埋藏着他的艺术之源,是他深刻的灵魂之所在。

②老柴就是俄罗斯伟大的音乐家柴可夫斯基。中国人亲切地称他为老柴

③给人间留下无数绝妙之音的老柴,本人的人生并不幸福。他的精神超乎寻常的敏感,心情不定,心理异常,情感上似乎有些病态。他每次出国旅行,哪怕很短的时间,也会深深地陷入思乡之痛,无法自拔。他看到别人自杀,夜间自己会抱头痛哭。他几次患上严重的神经官能症,惧怕听一切声音,有可怕的幻觉与濒死感。当然,每一次他都是在精神错乱的边缘上又奇迹般地恢复过来。

④然而到了18909月,梅克夫人突然以自己将要破产为理由中断了老柴的年金。后来,老柴获知梅克夫人根本没有破产,而且还拒绝给老柴回信。此中的原因至今谁也不知,但老柴本人却感受到极大的伤害。他觉得往日珍贵的人间情谊都变得庸俗不堪,好像自己不过靠着一个贵妇人的恩赐活着罢了,而且人家只要不想搭理他,就会断然中止。他从哪里收回这失去的尊严?

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老柴搬进了克林镇的这座房子。我对一百多年前老柴真正的状态一无所知,只能从这座故居求得回答。

⑥这是一座带花园的两层木楼,楼梯很平缓也很宽大。老柴的工作室和卧室都在楼上,一走进去,就被一种静谧、优雅、舒适的气氛所笼罩。老柴已经走了一百多年,室内的一切几乎没有人动过。工作室的中央摆着一架德国人在圣彼得堡制造的黑色的白伊克尔牌钢琴,一边是书桌,桌上的文房器具并不规整,好像等待老柴回来自己再收拾一番。高顶的礼帽、白皮手套、出国时提在手中的旅行箱、外衣等,有的挂在衣架上,有的搭在椅背上,有的撂在墙角,都很生活化。老柴喜欢抽烟斗,他的一位善于雕刻的男佣给他刻了很多烟斗,摆在房子的各个地方,随时都可以拿起来抽。书柜里有许多格林卡的作品和莫扎特的全集,这两位前辈音乐家是他的偶像。书柜里的叔本华、斯宾诺莎的著作都是他经常读的。精神过敏的老柴在思维上却有着严谨与认真的一面:他在读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和契诃夫等作家的作品时,几乎每一页都有批注。

⑦老柴身高一米七二,所以他的床很小。他那双摆在床前的睡鞋很像中国的出品,绿色的绸面上绣着一双彩色小鸟。他每天清晨在楼上的小餐室里吃早点、看报纸,午餐在楼下,晚餐还在楼上,但只吃些小点心。小餐室位于工作室的东边,只有三米见方,三面有窗,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照在屋中。现在,餐桌上摆着一台录音机,轻轻地播放着一首钢琴曲,这首曲子正是1893年他在这座房里写的,这叫我们生动地感受到老柴的灵魂依然在这个空间里。

⑧在略带伤感的音乐中,我看着他挂满四壁的照片。这些照片是老柴亲手挂在这里的,这之中,有演出他各种作品的音乐会,有他的老师鲁宾斯基,以及他一生最亲密的伙伴——父母、姐妹和弟弟,还有他最宠爱的外甥瓦洛佳。这些照片构成了他最珍爱的生活。他多么向往人生的美好与温馨!然而,如果我们去想一想此时的老柴,他破碎的人生、情感的挫折、生活的困窘,我们绝不会相信居住在这里的老柴的灵魂是安宁的!去听吧,老柴最后一部交响曲——第六交响曲正是在这里写成的,它的标题叫《悲怆》!那些又甜又苦的旋律,带着泪水的微笑,无边的绝境和无声的轰鸣!它才是真正的此时此地的老柴!

⑨老柴的房子矮,窗子也矮,夕照在贴近地平线之时,把它最后的余晖射进窗来。屋内的事物一些变成黑影,一些金红夺目。我已经看不清它们到底是些什么了,只觉得在音乐的流动里,这些黑块与亮块来回转换,它们给我以感染与启发。忽然,我想到一句话:艺术家就像上帝那样,把个人的苦难变成世界的光明。我真想把这句话写在老柴的碑前。(有删改)

1.文中哪句话高度概括了老柴的一生,完美诠释了老柴的伟大,体现了老柴的影响?
2.第②自然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段内容简要分析。
3.文章题为“看望老柴”,为什么要重点描写老柴在克林镇的房子?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4.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对身边艺术界的朋友和已故艺术大师的“私密”的不同态度,表达了对探寻艺术之源的期待,具有激发阅读兴趣的作用。
B.“略带伤感的音乐”“夕照在贴近地平线之时,把它最后的余晖射进窗来”等描写,把作者参访老柴故居的心境表现得既形象又真切。
C.文章对老柴与梅克夫人交往经过进行了极其详细的叙写,突出了梅克夫人对老柴一生的巨大影响,为老柴的悲剧结局营造了沉重的氛围。
D.文章在对“现在——过去”的交替叙写中,表现了老柴在遭遇不幸时对生活的热爱和美好人生的向往,表达出对老柴深深的崇敬之情。
2024-07-26更新 | 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树柿子红

①那天,他路过街头,看到一位老人正在卖柿子,通红圆润的一篮柿子看起来煞是养眼。他突然有了吃柿子的兴头,他感到自己似乎有好多年没有吃柿子了,不知道是柿子远离了自己,还是自己遗忘了柿子。

②他买了几斤柿子回家,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个品尝,却尝不出过去那种香甜、爽口的滋味。他拿着那个咬了一口的柿子在手中翻转着看,看不出与过去的柿子有什么不同。怎么就尝不出那种味道了呢?

③他记得,他门前那棵老柿子树结出的柿子就很好吃,又脆甜又爽口,那味道他至今在回味。他尤其记得,秋风吹起的时候,满树的柿子就熟了,秋阳中一颗一颗缀在稀疏、斑驳的枝叶间,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一样,整个院落就成了一幅画,显得格外的温暖和喜庆。

④老柿子树在灶房的窗户前,是爷爷种下的。柿子树高大挺拔、枝繁叶茂,像一片绿云一样把院落遮掩在其间,露出青色的屋脊。他和邻家的孩子经常在树底下游戏,抢山羊、捉迷藏、种莲子,有时他趴在树身上,感觉树皮和爷爷的皱纹一样深,那树似乎和爷爷的手一样温暖。当几粒星子明亮着眼睛的时候,他一家子经常在树底下吃晚饭,饭菜的香味引来了邻家的孩子,饭桌就显得更加热闹了,整个院落似乎要被孩子们的笑声哄抬起来。

⑤自从吃过柿子之后,他就喜欢上了柿子的味道。当满树油绿的枝丛中开出无数柿子花的时候,他就开始守着柿子树,也开始了与爷爷的捉迷藏。当树上的柿子长到鸡蛋大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尝一尝。趁着爷爷睡着的时候,他和几个小伙伴找来一根长竹竿,几个人举着往树上一阵乱捅,果子、枝叶就掉了下来,也惊动了屋里的爷爷。爷爷捡起地上的断枝、跌伤的青果,心疼地说:这些猴崽,果子还这么小,怎么能吃啊?”“都这么大了呢,你是小气爷爷。一群孩子嚷嚷。不信啊,你们都来尝尝。爷爷向着不远处的猴孩们招手。看着这群被生柿子酸涩得龇牙咧嘴的孩子们,爷爷笑得胡子一抖一抖。

⑥柿子成熟的季节,乡邻们都爱来他家串门,围着看这棵老柿树,啧啧称赞。这时,爷爷笑起满脸褶子,就像他喝了一点米酒的样子。柿子终于可以下树了,母亲从屋里搬出高高的长梯,父亲提着篮子小心地爬上去,一颗一颗地摘。那一树的柿子红就被装进了篮子里、竹筐里,浓缩成了一团团浓烈而腾燃的色彩,似乎聚拢了整个秋天。摘柿子的时候,邻居家也来帮忙,小孩们更是围着柿子树欢呼雀跃。这一天,院落就像过节一样热闹。爷爷一户一户上门,把摘下来的柿子,一小筐一小筐地分给左邻右舍的人家。于是,整条村巷都弥漫了柿子的清香。那时,他不明白,爷爷为什么要把自家的柿子分给别人呢?爷爷刮了一下他的鼻子说:你吃过根爷爷的野鸡肉,吃过宝叔叔的八月瓜,都忘啦?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一条巷弄的,就是一大屋人呢。爷爷摸着他的头说。

⑦后来,他上学了;再后来,他去外地上学,离开了家。每年柿子成熟的季节,母亲总会托人给他捎来一包柿子,就会让他想起家乡的味道。他的室友在品尝了之后,都说他家的柿子很甜、很脆,很想和他一起去看看他家的柿子树。

⑧那个秋天,他特别想念家,想念那一树的柿子红。他径直回家,带着那个学生式的背包。回到家的时候,他看见爷爷坐在那棵柿树下,背景是疏落斑驳的枝叶,是一树的柿子红;母亲在杂房门口喂鸡。蓦然看到他身影的那一刻,爷爷和母亲的眼里似乎一下子涌满了欣喜,看向他的目光和门前落下的阳光一样温暖,他感觉心蓬松得像天上的一朵云。

⑨在经历过若干次工作上的辗转迁徙之后,他也已然两鬓斑白。那时,爷爷老了,走了;父母老了,也走了。他忽然感觉,似乎很久没有回去过了,似乎把那个山旮旯的屋子遗忘了。在看到街头那位卖柿子的老人、尝了一口柿子之后,他突然那么强烈地想回家去看看,看看那棵老柿树。

⑩多年未回,他的面前,青苔爬上了墙根,风雨斑驳了窗格,时光烙印在高墙,青色的屋脊粗糙了,也凌乱了,紧闭的大门不再像往日一样打开,哗哗地流泻出一地阳光。他看见,那一树柿子红孤独在夕阳里,一些柿子掉在草窠里,碎了,也乱了,乱了一地的落红。他站在门前,掏了掏荷包,一时怔在那里,他竟遗失了回乡的钥匙。

1.标题“一树柿子红”有怎样的作用?
2.在“他”的记忆里,围绕“柿子树”写了哪些事?
3.阅读④到⑤段,分析作者是怎样表现爷爷性格特征的。
4.本文通篇以“他”的视角叙述,请结合自己的阅读感悟,说说使用这一人称行文的好处。
5.结合全文内容,探究最后一段在内容和结构上的作用。
2024-07-22更新 | 1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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