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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难度:0.4 引用次数:1 题号:23630278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各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1.以上文段出自__________写的__________,他的代表作有__________
2.这三段文字写到了三种景况: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为什么要“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赏秋?
4.作者认为“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的理由是什么?
5.为什么说“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6.从文中画线的句子你联想到了什么?
7.请你对这三段文字的写景特点作简单的评述。
【知识点】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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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后来就这样办了,完全按照托尔斯泰的愿望,他的坟墓成了世间最美的、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最感人的坟墓。它只是树林中的一个小小的长方形土丘,上面开满鲜花——没有十字架,没有墓碑,没有墓志铭,连托尔斯泰这个名字也没有。这个比谁都感到受自己的声名所累的伟人,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不留名姓地被人埋葬了。谁都可以踏进他最后的安息地,围在四周稀疏的木栅栏是不关闭的——保护列夫•托尔斯泰得以安息的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唯有人们的敬意;而通常,人们却总是怀着好奇,去破坏伟人墓地的宁静。这里,逼人的朴素禁锢住任何一种观赏的闲情,并且不容许你大声说话。风儿俯临,在这座无名者之墓的树木之间飒飒响着,和暖的阳光在坟头嬉戏;冬天,白雪温柔地覆盖这片幽暗的土地。无论你在夏天或冬天经过这儿,你都想象不到,这个小小的、隆起的长方形包容着当代最伟大的人物当中的一个。然而,恰恰是不留姓名,比所有挖空心思置办的大理石和奢华装饰更扣人心弦。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成百上千到他的安息地来的人中间没有一个有勇气,哪怕仅仅从这幽暗的土丘上摘下一朵花留作纪念。人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最后留下的、纪念碑式的朴素更打动人心的了。残废者大教堂大理石穹隆底下拿破仑的墓穴,魏玛公侯之墓中歌德的灵寝,西敏司寺里莎士比亚的石棺,看上去都不像树林中的这个只有风儿低吟,甚至全无人语声,庄严肃穆,感人至深的无名墓冢那样能剧烈震撼每一个人内心深藏着的感情。

(节选自茨威格《世间最美的坟墓——记1928年的一次俄国旅行》)

1.托尔斯泰墓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2.文段中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它的作用是什么?
3.归纳文段大意。
2024-07-22更新 | 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整体分析:这篇散文通过描写作者及其父母在生活中哼唱调子的情景,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态度。文章以“调子”作为线索,贯穿始终,展现了在繁重的生活压力下,通过哼唱调子来舒缓心情、创造自信的过程。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挚的情感,传递出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强调了给生命配乐的重要性,使生活充满色彩和旋律。文章结尾的问句引人深思,深化了主题。

【推荐2】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给生命配乐

侯建臣

有时候走在街上,总想哼一种调子。不管是什么调子,也不管跑调不跑调,就是很随便地哼,很投入地哼,哼着哼着,就发现原来那调子一直是和自己的脚步合拍的。哼着哼着,也就发现那调子原来也和自己的心跳声是合着拍的。

其实慢慢地发现,我们有时在干活的时候,有时在沉思的时候,有时在痛苦的时候,有时在快活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哼一哼。哼一种老调或者哼一种新调或者就顺着我们的心跳哼一种不是调的调。那调要是让别人听了实在难听极了,而我们那时觉得是那么动听。那是真的动听,是全身感到舒畅的动听。

那一刻就觉得天底下没有什么比那种调子更让人觉得动听的了。

而且我还发现一个人不管是烦恼的时候也好痛苦的时候也好,只要一哼起一种属于自己的调子,就会慢慢地变得开朗,眼前的路也就开阔起来。

我曾经好多次见过父亲一个人一边干着活,一边随意地哼着,父亲是一个木工,他一般戴着一顶很破的帽子,帽沿儿朝一边歪着,在帽子下面插着一支铅笔,他一边挥动凿子凿着木头,一边哼着调子。他在阳光下的影子显得十分生动。父亲的调子是那种很粗放的调子。我也曾经多次见过母亲一边收拾着家一边哼着,母亲哼得很细很细,被人听到了她就会不自然地笑笑。等人走了她就又开始哼了。其实那时我们的家是很困难的。父亲和母亲身上的担子也很重,可他们却会不时地哼出他们心底的旋律来,父亲和母亲都是这个世界上很一般的人,但在他们一边干活一边哼歌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很美很美,他们是在从心底灿烂他们的人生,他们是在用心歌唱他们所正在过着的生活。

很多年后我一想到小时候见到的父亲和母亲一边哼着歌一边干活的情景就忍不住在心中感动不已。

很难想象一个能够很随意地从心底哼出歌的人会不热爱生活,会厌倦人世。

记得很小的时候,一个人天黑的时候要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回家,因为路远,而且还要经过一片坟地,所以就很害怕。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就跟在自己的后面。于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说我是大人,好像是要告诉谁似的。但这一招并不起作用,因为自己的心里很清楚并不是一个大人。就哼起了歌,哼得很响,在黑夜的旷野里就只能听到自己的歌了。那一刻似乎自己真的大了,那段路也在不知不觉中就走完了。

在走那段路的时候,哼歌让我给自己创造了自信,使我从容地走过了一段本来就应该是很艰难的路。我就想父亲和母亲在哼歌的时候是不是也在为自己创造自信呢?在繁杂的生活面前他们肯定也会感到压力和沉重。但哼着哼着,那些东西就显得很轻很轻了。我曾经问过他们,母亲没说话只是笑着,而父亲则是在沉思什么的样子,他们要回答的一切就在他们的笑容里和沉思着的眸子里了。

生活就是这样,父亲和母亲用他们心中的旋律使沉重的生活变得轻松起来了,倘若他们整日愁眉苦脸,很难想象我们当时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生活有时是一场大型交响乐,但生活有时又是很单纯的二胡独奏;生活有时是激越的,但大多数时间则是小河一样静静地流着。谁想让生活永远澎湃着激情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而流动着的生活更能让人品出生活的真味,也更能让人陶醉其中。

乐于给自己的生命配乐,起码说明我们还是很看重我们的生命,说明我们的生命还有值得我们为此而干下去的东西。我们也就会活得有滋有味。

而给自己的生命配了乐,我们的生命本身也就有了色彩,有了旋律,有了让我们走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人需要的又是什么呢?

(选自《散文选刊》2001年第四期 )

1.文中的“调子”与“给生命配乐”中的“乐”意思相同吗?“乐”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2.作者在文中说“生活就是这样”,请根据文章内容写出这句话的具体含义。
3.末尾以问句“人需要的又是什么呢”收束,而实际上在文中已经有了答案,请将其概括出来。
7日内更新 | 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胡同文化

汪曾祺

1)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的方位走向大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这是外地少有的。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2)胡同的取名,有各种来源,有的是计数的;有的原是皇家储存物件的地方;有的是这条胡同里曾住过一个有名的人物;有的是某种行业集中的地方;有的胡同是像其形状的;有些胡同则不知道何所取义。

3)胡同有的很长,如交民巷胡同;有些胡同很短,如一尺大街;有些胡同很宽,如灵境胡同;有些胡同很窄,如小喇叭胡同;有些胡同拐弯很多,如九道弯胡同;有些胡同竟还断断续续,如庆平胡同。到底北京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4)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的位置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中的环境更加安静了。

5)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胡同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6)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棣,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7)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一盘;有的是酒友,不时喝两(大酒缸二两一杯,叫做一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8)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招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我认识一个在国子监当过差,伺候过陆润庠、王垿等祭酒的老人,他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考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

9)北京人爱瞻热闹,但是不爱管闲事。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北京是民主运动的策源地,民国以来,常有学生运动,北京人管学生运动叫做闹学生,学生示威游行,叫做过学生。与他们无关。这其中的精义就是个字,安分守己、逆来顺受。老舍《茶馆》里的王利发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是大部分北京市民的心态。

10)我们楼里有个小伙子,为一点事,打了开电梯的小姑娘一个嘴巴,我们都很生气,怎么可以打一个女孩子呢!我跟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北京(他们是搬迁户,原来是住在胡同里的)说,大家应该主持正义,让小伙子当众向小姑娘认错,这二位说:叫他认错?门儿也没有!忍着吧!——‘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睡不着眯着这话实在太精彩了!睡不着,别烦躁,别起急,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

11)北京的朗同在衰败,没落。除了少数宅门还在那里挺着,大部分民居的房屋都已经很残破,有的地基柱础甚至已经下沉,只有多半截还露在地面上,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有打不上水来的井眼、磨圆了棱角的石头棋盘,供人凭吊,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12)每每看到那些消逝的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

13)再见吧,胡同。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对北京胡同的各种取名来源做了严谨精确的考证,因为胡同取名的来源本身就是“胡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B.作者在文中所说的“未知确否”“不知道何所取义”,既表明了作者实事求是的态度,也表明了“胡同文化”的历史悠久。
C.文章写胡同距离闹市很近,但又似很远,是想说明居住在此的人们,在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可以相对安静的生活。
D.“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再见吧,胡同”,体现了作者对胡同文化衰败没落的不舍与无可奈何。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作者将北京城比喻成“豆腐”,生动形象,充满生活气息。
B.本文先后写了胡同的形态、名字的来源、文化特征和胡同文化在时代大潮中的衰落,看似散漫,实则紧密关联。
C.“西风残照。衰草离披”两句,巧妙化用古典诗句,渲染出一种凄凉的气氛,很容易引起人们的伤感之情。
D.“睡不着,别烦躁,别起急,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这一细节描写,表达了作者对老北京人生活哲学的态度。
3.对文中“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这句话理解最恰当的是(     
A.奚落北京某些人逆来顺受的小市民心态。
B.讽刺了北京人的怀旧心态。
C.极力称道“老北京”懂得生活,语言精辟。
D.赞叹北京某些用语的幽默,令人不得不佩服。
4.分析第(4)段中加点词“很远”的含义。
5.作者认为,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请结合全文谈谈原因。
6.联系全文,探究本文最后一段“再见吧,胡同”的意蕴。
7.结合全文,概括住在北京胡同中的人的特点。
2024-03-27更新 | 2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